股民诉安通控股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获法院立案 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2021-06-18 10:43:55
近日,股民诉安通控股(600179)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获得法院立案,这标志着股民维权迈出坚实一步。

事件回顾

2020年7月9日,*ST安通公告称其收到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黑龙江监管局决定:对*ST安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郭东泽等时任董监高给予警告及罚款,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未完整披露

一、安通控股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

经查,2017年2月至2019年3月期间,安通控股及其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对子公司的担保)共计30笔,金额累计达633,356.09万元。

二、安通控股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经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累计418,454.43万元,截至调查日占用余额为130,872.47万元。

三、安通控股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经查,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安通控股共计发生147笔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378,922.72万元,其中部分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未及时披露,亦未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完整披露。

安通控股破产重组获得重生

2020年11月4日,泉州中院批准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安通控股重整程序。安通控股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1年5月7日公司公告申请撤销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安通”变更为“安通控股”。

受损股民持续征集中

根据证券法规定,知名证券金融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洪鹏表示:在2017年2月1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买入*ST安通股票,并且在2019年5月17日收盘时仍持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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