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则,需对上述公告进行如下补充:
补充“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作为原公告第四条,后续条款序号顺延,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1-033)。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本公告无其他补充及更正内容,以上补充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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